王振华:我有底线,16岁以下少女不嫖
6月17日,上海普陀区法院对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进行一审宣判,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翌日,王振华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发出“千字声明”,称王振华已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陈有西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对此回应:“王振华当然有错,他嫖娼的‘主观故意性’是有的,但他16周岁以下的少女绝对不碰,这是他的底线。”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劳动模范 、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江苏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 、常州市明星企业家、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等殊荣获得者王振华,突然有一天告诉公众:我的底线就是,16周岁以下少女不嫖。
你说大家该呵呵呢还是该呵呵呢?世事吊诡,莫过于此。
当然,我也理解王董事长,两害相权取其轻,嫖娼虽然不好听,眼前这关先过了再说。
据陈有西称,王振华没有翻供。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到法院阶段,他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
谁说5分钟就不能作案的?当年雷十二曾以12秒完成XX00且创造了记录,你王某人5分钟时间宽裕得很呢。
说到没有翻供,受害者代理律师计时俊称:不能根据一个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翻过供,就推断出这个人的话就是真话。王振华确实自始至终都在回避对女童有过猥亵行为的事实。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警方的笔录上,第一次,王振华说,他根本没碰过这个女孩;第二次,他说他抱过这个女孩;第三次,他又说他把手放到女孩大腿上了;第四次,又承认自己亲吻了女孩的脸,然后把这个女孩抱到大腿上了。警方曾反问他,你以前不是说自己没动过这个女孩吗?
说到王振华的底线,16周岁以下少女不嫖。那么,为其长期提供女性的周燕芬,带来一名9岁一名12岁幼女,王振华为何让周带12岁幼女去逛街,而把9岁幼女单独留在房中?难道9岁幼女长得过于成熟,以至于你王某人误认为她已满16周岁?
别忘了,你此次开房以嫖娼为目的。退一万步说,你就算仅对女孩搂搂抱抱,因为有性目的这个前提条件,也构成了猥亵儿童罪。你所主张的“无罪”,又从何说起?
出来混,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2019年,米帝将性侵两名儿童的网球教练布尔戈斯判处250年监禁。反正你王某人也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早晚都要出来,何不痛痛快快认罪,好好补偿受害者以减轻自己的罪孽?
可惜,王振华和新城集团至今没有对女孩做出任何赔偿。被害女孩的身体治疗费及心理疏导费,都是由公诉方上海检方承担的。
据计时俊称,王振华在笔录上多次说过“我没有罪,为什么要给钱?”庭审时,王振华始终说自己无罪。
非但如此,计时俊还称:王的律师要求法庭对王振华做无罪释放,还表示要恢复王的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动劳模等所有荣誉。也就是说,陈有西和李肖霖要为王振华彻底平反。
陈有西对此表示否认。当然,谁是谁非,自有法庭录像为证。
恢复名誉,你王某人还有毛的名誉?难道,你以劳模的身份在台上作报告时,先来这样一句开场白:我是一个有底线的人,16周岁以下少女不嫖。
台下于是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如此魔幻。我不由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衣冠禽兽,你也配说自己有底线?!
从你单独留下9岁幼女那一刻,你就已经成为一个泯灭人性的魔鬼。
上帝或许会宽恕你,可作为人类,我们永远不会宽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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